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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通訊員 田舍郎 本報記者 王晨輝
  早報訊 近年來,KTV娛樂場所侵犯他人音樂電視作品(MV)著作權糾紛案件地毯式襲捲而來,娛樂行業遭遇“地震”,出路何在?
  昨天,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,通報了嘉興法院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做法。據悉,嘉興KTV業主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(簡稱音集協)簽約率高達93.5%,居全省第一。
  嘉興中院統計數據顯示,2011年到2014年,全市法院受理的1433件KTV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中,音集協為原告的占1224件,占了全部案件的85%以上。
  嘉興法院以前處理KTV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,定位於個案的處理,調解不成的,依法判決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一定損失。但判決停止侵權、刪除歌庫中的侵權歌曲,勢必對KTV的經營帶來重大影響,且部分KTV業主還存在僥幸心理,導致絕大多數KTV在判決停止侵權後仍繼續使用侵權音樂電視作品。
  為此,嘉興法院轉變審判思路,在處理掉大量案件的同時,促使全市90%以上KTV業主與音集協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服務合同。
  因為簽訂一攬子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需要較長的商業談判時間,導致結案耗時較長,嘉興中院又進行了創新,如在處理嘉善縣區域KTV侵權訴訟案件時,確定了以個案調解與一攬子解決兩種方式並存的糾紛解決模式。同時,法院還引導和促進平湖等幾個縣市成立了娛樂行業協會,進一步推動了區域內娛樂行業自律組織的建設。
  (原標題:KTV著作權糾紛層出不窮怎麼辦?看看嘉興是怎麼做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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